新乡一地发布通告:即日起,这些区域禁止大货车停放
2025-04-16 16:23:00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消除大货车乱停乱放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大货车停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停区域1、东环路以西,含东环路;2、南环路以北,含南环路;3、西环路以东,含西环路;4、北环路以南,含北环路。二、禁停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全天24小时。
三、允许临时停放的车辆
涉及重点企业原材料和用于蔬菜、瓜果、农副产品、水产品类等民生用品的运输车辆,以及粮油、食品、桶装水、家政、快递车等运输车辆,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办理相关通行证(码),可以临时停放,但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
四、不受限制的车辆
1、军车(含武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专用车;
2、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电力、通信、供水、供气、热力、市政环卫、道路清障、邮政(含报刊发行)等专业车;
3、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辆。
五、法律责任
除不受限制的车辆及允许临时停放的车辆,按照规定停放外,其余大货车一律不得在四环(含)以内停放,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实施时间
即日起至5月15日为宣传教育阶段,自2025年5月16日起开始对进入城区乱停乱放的大货车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封丘县公安局
2025年4月16日
来源:顶端新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