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首创!广州构建新建房产执法复议“双规范”体系
2025-04-08 22:27:00
回迁房的安置标准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对于危改回迁房屋,通常是按照原住房面积标准进行安置。如果回迁房的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同,则按照当年房改成本价计算,并扣除工龄、调节因素、教师优惠等因素。
如果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但未超过人均15平方米,则超出部分按照房改成本价计算,不再扣除工龄等因素。
如果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出人均15平方米,则超出部分按照当地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购买。
对于人均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按照人均建筑面积5平方米标准进行安置。
回迁房的价格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成本价对换,即原面积与新房面积按成本价长退短补;二是超过原面积的部分按商品房计价。
回迁房一般属于拆迁优惠房,产权可能不完整或只有回迁合同,因此无法上市出售,也不能贷款购房。部分回迁房可能属于小产权,无法享受商品房权利。
如果回迁房的性质为商品房及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且合同并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则合同的效力应为有效。但经济适用住房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内买卖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回迁房买卖合同无效。
回迁房的交房标准包括地面压光、墙面顶棚刮腻子涂乳胶漆;厨房卫生间配防滑地砖、瓷砖墙面、基本设施;阳台楼梯间也有相应处理标准。
综上所述,回迁房的安置和价格计算主要依据原住房面积、房改成本价、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等因素,并受到产权性质和上市交易限制的影响。具体安置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