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欧阳思雨”,落网!
2025-04-14 07:04:00
退赃款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公安机关在诈骗案件终结后,会根据具体诈骗情况处分冻结、查封、扣押的涉案财产,并将其返还给受害人。
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诈骗人返还赃款。
诈骗人主动将非法所得的赃款或赃物退还给被害人或相关被害单位,并依法上交给有关司法机关。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赃款赃物全部随案件移交给有关级别法院,由法院判决处理。
对于已结案的案件,赃款赃物通过有关部门上交国库。
法院依法将赃款赃物退还给相关的受害人、受害机构或单位。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在侦查阶段,如果犯罪事实轻微、影响不大,可以通过退赃退赔修复社会关系,争取撤销案件处理。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也可以进行退赃退赔,以减轻处罚或争取其他法律优惠。
建议:
受害人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便公安机关及时介入并处理退赃事宜。
诈骗人应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以争取宽大处理。
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提起民事诉讼,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