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管辖哪些案子
高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经济案件:可能涉及较大金额或对经济政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上诉和抗诉案件:对下级
刑事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经济案件:可能涉及较大金额或对经济政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上诉和抗诉案件:对下级
特大刑事案件是指 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或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的刑事案件。这类案件在法条中通常会有“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数额特别巨大”等标志。特大刑事案件通常涉及严重的暴力犯罪,如爆炸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绑架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贩卖毒品罪、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