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伤算工伤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2:43:40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主要包括: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认定需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且伤害是在从事职业活动或与职业活动相关的活动中发生的。此外,职工在以下情况下,其伤害也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在紧急情况下,未经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

经单位负责人安排或同意,从事与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

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不属于工伤的情形包括因犯罪、违反治安管理、醉酒、自残或自杀等原因导致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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