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还劳动仲裁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2:40:10    

劳动仲裁是在出现以下情况时,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的仲裁程序: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涉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

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包括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以及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等。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涉及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方式及劳动者离职的相关事宜。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关于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等方面的争议。

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涉及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工伤赔偿、经济补偿等问题。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包括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其他需要仲裁的劳动争议事项。

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有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建议:在面临劳动争议时,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应尽早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解决方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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