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如何转社保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31 09:19:52    

宁波社保转移的步骤如下:

提出转移申请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审核与接收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转移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

办理转移手续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转移材料

办理转出手续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如非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服务大厅窗口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一式两份,参保人和社保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办理转入手续时,需携带《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书面申请。

省内与省外转移

省内转出:提供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或凭本人身份证直接向新就业参保地申请转入,由新就业参保地代办转入手续。

转出省外: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符合相关条件的,将由双方社会保险机构为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社保转移后的注意事项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办理社保转移时,建议先联系转入地社保部门咨询转入事宜,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宁波社保的转移手续。如果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