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乱检查” 有何新方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
2025-04-02 07:32:00
司法工作由 司法行政机关进行管理。具体来说,司法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组成部门,负责全国的司法行政工作。地方各级政府的司法行政机关称为司法厅或司法局,它们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司法行政工作,包括普法宣传、律师管理、监狱管理等。
此外,司法局还受同级人民政府和政法委的领导。政法委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宏观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开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综上所述,司法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这些机关包括中央的司法部、省级的司法厅、市级的司法局以及区县级的司法局,它们在各自的行政层级上行使职权,并接受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