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死亡的条件有哪些? 满足哪些条件能宣告死亡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3-06-24 16:19:19    

宣告死亡是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满足哪些条件能宣告死亡?


  (1)公民离开其住所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杳无音信,不知生死。

  (2)公民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的事实状态超过了法定期间。

  该法定期间有三种情况:

  一是在一般情况下离开其住所地或最后居住地下落不明满4年,

  二是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

  三是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4年后。


  死亡宣告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1.有民事行为能力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仍然有效。

  2.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后,如果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再婚,其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夫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要恢复夫妻关系,需办理复婚手续。

  3.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

  4.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但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以退还,应给予补偿。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如果原物已经不存在,则应给予适当补偿。

  5.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返还原物及孳息外,还应对给他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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