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不能用补正裁定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10:07: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不能用补正裁定:

判决主文错误:

如果判决主文出现错误,不能用裁定进行补正,而应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因为判决主文涉及案件事实和实体的变更,而裁定仅适用于程序性事项。

涉及案件事实改变或实体变更的笔误:

法律文书中的笔误如果涉及案件事实的改变或实体的变更,不应通过裁定补正。例如,遗漏诉讼请求、诉讼费用负担或具体权利义务内容等,这些都需要通过补充判决而非裁定来纠正。

仲裁裁决书中的事实错误:

根据《仲裁法》,仲裁庭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遗漏的事项可以进行补正,但事实错误不属于可补正的范围。事实错误可能导致裁决结果的错误,需要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如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等。

综上所述,不能用补正裁定的情形主要包括:

判决主文中的错误

涉及案件事实改变或实体变更的笔误

仲裁裁决书中的事实错误

建议在遇到上述情形时,应选择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或其他适当的法律途径来纠正错误,以确保法律文书的正确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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