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建房仲裁是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8:16:40    

还建房仲裁是指 当事人自愿将房屋争议提交给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庭进行裁判的一种制度。具体来说,房屋仲裁有以下几个特点:

自愿性:

当事人之间需要达成仲裁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裁决。

非司法机构:

仲裁庭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不受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仲裁委员会与机关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是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明确双方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包含具体的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并且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法律效力: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既具有法律效力,并且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程序:

当事人需要向所在地的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确认受理后选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开庭审理并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作出裁断,下达裁决书。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仲裁主要适用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并且需要符合《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处理纠纷的方式,或者只约定了向法院起诉,则不能申请仲裁处理。

综上所述,还建房仲裁是一种自愿的、由非司法机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的制度,具有法律效力且裁决是终局的。申请房屋仲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存在仲裁协议、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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